为能分得屋基 去做假结婚证通讯员 陈英俊 本报记者 李道演
为了在旧村改造中多分地基,楼某伪造了两本假结婚证,结果被义乌市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6个月,缓刑1年。 义乌市稠江街道楼下村进行旧村改造,规定2003年10月30日之前嫁入的女子可分得房屋地基。而楼某却是2004年结婚的,因此他妻子和孩子将无法分到三间半即126平方米的地基。楼某不愿吃这眼前亏,就和老婆商量去办假结婚证,将登记日期提前到2003年10月30日之前。 楼某与做假证的龚某联系后,拿到了两本假证,可虽然结婚时间已变成了2003年9月30日,但证件外表做得实在“太假了”。楼某按约定付了200块钱后要求重做,不料重做的证仍与真证差异明显。楼某拒付第二笔费用,龚某就扣住其真的结婚证不还,楼某只好又付了200块钱“赎回”真证。 最终,这本连他自己也认为“太假”的结婚证被当场识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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